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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713/2018-00856 公开日期: 2018-07-04
发布机构: 电子政务办 文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穴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04 浏览次数: 字体:[ ]

武政办发〔2018〕59号

武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武穴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办事处:

《武穴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八届2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武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3日


武穴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切实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特制订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预防和化解金融风险,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和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确保我市金融稳定,助推武穴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金融风险隐患整治台账。对我市涉众型经济案件利益受损人、银行协解人员逐一建立台账,落实“五包一”制度,随时掌握动向。对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依托互联网开展房地产业务、保险业务、资产管理、第三方支持业务及类金融监管与互联网金融广告等七大类互联网金融风险进行重点监管,落实包保责任,实行销号管理。

(二)加大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力度。依托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涉众型经济案件现身说法,揭露非法集资危害,增强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落实《湖北省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制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氛围。

(三)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交易场所清理整顿、非法校园贷等专项整治工作。对名称和经营范围中有“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财富管理、网络借贷、典当、租赁、小额贷款”等字样的企业、网站进行摸排,坚持“依法管理、积极稳妥”的原则,按照“合格、整改、取缔”进行分类处置,对违规经营机构,严格合规审查,限期整改;对风险管控不到位的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确保风险可控;对涉嫌非法集资的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已引发问题的坚持依法处理。

(四)加强类金融机构源头管控。按照《黄冈市类金融机构登记管理指导意见》,对类金融机构,按照申请、评估、审查等程序,严把准入关,逐步消化存量,控制增量。

(五)实现政银担企联动。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化解力度,不良贷款率控制在2.5%以内。

(六)落实监管包保责任。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管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包干负责各自领域的风险防范,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确保不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责任单位:市人行、市银监办、市保险协会、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各金融机构)

三、工作职责

为切实做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明确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及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一)工作专班职责

1.宣传工作专班负责制定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方案,牵头组织市人行、市委宣传部、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综合执法局、市教育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保险协会、市金融工作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宣传活动,在各社区网格站摆放非法集资宣传资料册、挂横幅、张贴海报、以案说法解答群众咨询等方式开展宣传教育;负责督办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LED广告打击非法集资宣传。交通局负责协调车站、公交车开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标语;宣传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电视台、微信号)持续登载播报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内容;工商局负责广告资讯信息专项清理。

2.处置工作专班负责组织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人行武穴支行、银监办等部门按照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流程、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办法、金融应急预案等要求开展金融涉稳风险处置。

3.排查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市人行、市银监办、市保险协会、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房产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局、市农业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等部门按处非工作方案和互联网金融整治工作方案等要求对银行、保险、担保、典当、寄售行、投资商务咨询等类金融机构涉稳风险隐患开展摸排。

4.稳定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各方,做好稳定工作。

(二)成员单位职责

1.各银行机构发生的各类上访事件,由市银监办为牵头责任单位,以所涉银行机构为主进行处理,所涉银行机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各保险机构发生的各类上访事件,由市保险行业协会为牵头责任单位,以所涉保险机构为主进行处理,所涉保险机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3.类金融机构发生的各类上访事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由所在镇处和相关部门负责。

4.房地产类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由市房产局负责协调公安、法院等部门做好受害人安抚稳控工作。

5.目前全市已立案的非法集资案件,由市公安局负责做好涉案投资人的安抚稳控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和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高维鹏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饶雄俊  市金融工作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人行武穴支行、市银监办、市综治办、市维稳办、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委宣传部、市信访局、市工商局、市房产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文广新局、市保险协会、辖区内各金融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专班:

1.宣传工作专班,负责人:黄红霞  市银监办主任

2.处置工作专班,负责人:程亦农  市公安局副局长

3.排查工作专班,负责人:饶雄俊  市金融工作局局长

4.稳定工作专班,负责人:陈  章  市维稳办主任

(二)加强排查。各成员单位要分类摸排信访维稳突出问题。对排摸出的信访突出问题和矛盾纠纷,落实化解责任,明确主要责任人、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限期妥善解决,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对于无力化解的问题,提出处置建议,报请领导小组及上级部门解决。

(三)加强宣传教育。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群众以合理合法的形式提出信访诉求,解决矛盾,自觉维护信访秩序。

(四)加强信息报送。凡涉及突发群体性事件等涉稳信息,必须逐级上报,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并及时启动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附件:武穴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任务分解表


附件

武穴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重点任务分解表

重点任务

推进措施

完成时限

牵头单位

及负责人

责任单位

1.建立金融风险隐患整改责任清单。

(1)进一步开展风险排查,建立风险隐患整改责任清单。

2018年

6月底

市金融工作局

饶雄俊

市人行、市银监办、市保险协会、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各行业主(监)管部门,各镇处。

(2)全面启动实施风险隐患整改处置和动态销号管理。

2.全面治理非法吸纳公众资金活动。

(3)全面整治投资、理财、资产管理、财富管理及咨询,非融资性担保,小贷及网络借贷等机构的非法金融活动。

2020年底

(4)全面整治房地产、教育、养老、专业合作社等易发生非法集资行业和领域的非法金融活动。

(5)全面整治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集资活动。

2018年

8月底

市纪委监委,各镇处。

3.深入开展互联网金融、交易场所和非法“校园贷”专项治理。

(6)深入开展互联网金融专项治理。

2020年底

市人行

刘江新

市金融工作局、市银监办、市房产局、市保险协会、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各镇处。

(7)深入开展交易场所专项治理。

2018年

10月底

市工商局

董炽胜

市人行、市银监办、市金融工作局、市公安局,各镇处。

(8)深入开展非法“校园贷”专项治理。

2020年

6月底

市银监办

黄红霞

市教育局、市人行、市金融工作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各镇处。

4.加强宣传引导和源头管控。

(9)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树立风险意识和正确理财观念,远离非法集资陷阱。

2020年底

市金融工作局

饶雄俊

市银监办

黄红霞

市人行

刘江新

市委宣传部、市综治办、市财政局,各金融机构,各镇处。

(10)全面清理非法和违规金融广告。

市金融工作局

饶雄俊

市工商局

董炽胜

市委宣传部、市综合执法局,各镇处。

(11)强化源头管控,严格规范类金融机构市场准入,控制增量。

市银监办、市人行、市金融工作局、市公安局,各镇处。

5.增强担保代偿和转贷过桥能力。

(12)加快政府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补充担保资本金,以服务实体经济信贷融资。

2019年

10月底

市财政局

孙卫东

市国资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中小担保、市农保,各镇处。

(13)做实做大转贷基金,为企业转贷提供临时性周转资金支持。

2018年

6月底

6.加快不良贷款处置。

(14)按照“清收一批、转让一批、续期一批、重组一批、核销一批”的分类处置计划,推进不良贷款处置。

2020年底

市银监办

黄红霞

市人行,各银行机构,各镇处。

(15)建立债权人委员会,协同有序开展债务重组、资产保全相关工作。

7.提高司法处置效率。

(16)加快金融债权案件的审理、执行,及时办理不良资产处置相关手续。

2020年底

市政法委

曾国凯

市法院、市公安局、市银监办、市人行、市金融工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房产局、市中小担保、市农保,各金融机构,各镇处。

(17)开展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专项行动。

市公安局、市法院、市银监办、市人行,各金融机构,各镇处。

(18)联合惩戒失信企业及个人。

市发改局

文辉

市法院、市人行、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银监办,各镇处。

8.增强地方法人银行抗风险能力。

(19)督促地方法人银行多种形式增加资本金,确保资本充足率不低于监管指标要求。

2020年

6月底

市银监办

黄红霞

市金融工作局、市人行、市财政局,各镇处。

(20)加强风险拨备,确保拨备覆盖率不低于监管指标要求。

9.提升地方金融监管能力。

(21)强化地方金融监管机构职能和人力配置。

2018年底

市编办

陈耀民

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社局、市金融工作局,各镇处。

(22)加强地方金融人才队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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