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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穴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01 浏览次数: 字体:[ ]

武政办发〔2016〕43号

 

武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武穴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

转变政府职能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办事处:

《武穴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武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17日     

 

武穴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黄冈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工作部署,更好适应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把我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工作向纵深推进,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继续取得突破性进展,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全面完成全年各项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

1.继续加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力度。根据上级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相应调整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聚焦投资创业创新就业的经济社会发展领域,切实提高清理的科学性和简政放权的含金量。确保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再减10%。(市审改办、法制办牵头,12月底前完成)

2.继续做好上级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贯彻落实工作。确保取消到位、承接到位、落实到位。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要加强督促检查,严肃纪律,及时纠正明接暗不接、变相审批、弄虚作假等行为。(市审改办、法制办、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牵头,全年工作)

3.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对照省印发的县市区级通用目录,全面清理行政职权,编制权力清单。同时,按照权责一致、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编制责任清单。对确认保留的权力事项,编制权力运行图,优化办事环节和简化权力运行流程,提高行政效率,着力构建与权力清单相配套的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部门职责体系。(市审改办牵头,8月底完成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清理和公开)

4.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严格落实行政审批有关法规、文件要求,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规范审批行为,约束自由裁量权,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切实解决“审批难”问题。进一步推进“三集中、三到位”,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审改办牵头,全年工作)

5.建设行政权力运行平台。整合优化资源配置,强化数据库建设,统一标准,协调发展,以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为基础,建设行政权力运行及监督管理全过程信息化平台,大力推进网上办事,建立标准统一,横到边、纵到底、虚拟与实体中心(网上网下)一体化的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信息化应用及监督管理体系。(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审改办牵头,全年工作)

6.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开展第二批红顶中介整治。全面梳理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前置环节的技术审查、评估、鉴证、咨询等有偿中介服务事项,逐项进行核查,提出清理规范意见,能取消的尽快予以取消;确需保留的,进一步规范时限,并向社会公开。编制并公布《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研究制定行政审批前置审批中介服务管理办法,制定目录并向社会公布。继续在教育、交通运输、水利、质监、食药监、人防六大行业领域开展第二轮红顶中介专项检查,促进中介服务脱钩改制,破除垄断,规范收费,加强监管。(市审改办、法制办、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牵头,全年工作)

7.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减少执法层级、整合执法队伍等方面进行探索,积累经验,推广应用。探索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拟定实施方案,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择执法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市编办、法制办、城市管理执法局牵头,全年工作)

二、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

8.推行负面清单制度。依据法律法规和市情,列明政府禁止、限制和不再审批的行业、领域和经济活动等,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市发改局牵头,8月底前公示公布)

9.颁布出台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尽可能缩减政府核准投资项目范围。扩大民间资本市场准入范围。降低准入门槛,积极推广PPP模式,统筹推进各类产业基金相关工作,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通过多种方式与政府合作参与项目建设运营。(市发改局牵头,全年工作)

10.减少、简化、整合与项目核准相关的前置审批及中介服务,制定并公开我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及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开展“多规合一”试点,建好投资项目联审平台,落实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探索建立重大项目联合审批常态化机制。优化审批环节,精简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市发改局牵头,全年工作)

11.推行模拟审批和代办机制。对符合条件的重大投资项目实行模拟审批,进一步健全代办机制,促使企业早开工早投产。(市发改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牵头,全年工作)

三、深入推进职业资格改革

12.清理规范职业资格。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取消职业资格许可认定的衔接工作。组织开展我市的职业资格清理工作,纠正把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在实际执行中设置为就业准入、企业营业准入的行为。探索规范行业组织承接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推进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由行业协会等组织承担。(市人社局牵头,12月底前完成)

13.研究建立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制度。在人社部、省人社厅的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框架下,根据有关规定,对我市的职业资格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加强对职业资格实施的监管。进一步细化职业资格考试、鉴定工作管理规定,着力解决“挂证”、“助考”、“考培挂钩”等问题。(市人社局牵头,12月底前完成)

14.贯彻落实国家减少或调整职业资格许可认定和考试项目相关规定和部署,及时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处理好相关考试调整及考试通过人员后续证书办理工作。(市人社局牵头,全年工作)

四、深入推进收费清理改革

15.编制并公布全市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坚决取缔违规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凡擅自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一律停止执行。(市财政局、物价局牵头,全年工作)

16.清理规范按规定权限设立的收费、基金。取消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政策效应不明显、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政府性基金。对收费超过服务成本,及有较大收支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降低征收标准。整合重复设置的收费基金。(市财政局牵头,全年工作)

17.清理规范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一律取消。不得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并收费。(市财政局、物价局牵头,全年工作)

18.指导和督促各部门对本系统、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行业协会商会及举办的企业的涉企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公布取消、调整和规范全市性及市直部门和单位收费的政策措施。(市财政局、物价局牵头,全年工作)

19.指导和督促市政府开展本地收费基金清理规范工作。开展收费监督检查,查处乱收费行为;并按要求在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上进行公开。(市财政局、物价局牵头,全年工作)

五、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20.积极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社会保险登记和统计等“五证合一”制度改革,实行“一照一码”。(市工商局、质监局、地税局、人社局、统计局牵头,年底完成)

21.按照“谁制定、谁清理”和“谁起草实施、谁提出清理意见”的分工原则,全面清理涉及工商登记的规范性文件。(市法制办、工商局牵头,12月底完成)

22.落实“先照后证”改革。严格执行国务院公布的前置改为后置审批事项,除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其他一律不得作为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制定落实“先照后证”改革后严格执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意见。公开保留的前置、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加快推进与“先照后证”改革相配套的管理规定修订工作。推行工商注册登记网上并联审批改革,实现网上办理和并联审批。(市工商局牵头,全年工作)

23.放宽登记限制。贯彻落实好修订后的《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放宽企业名称登记条件和企业住所登记条件,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市工商局牵头,全年工作) 

24.推进企业信息公示“全国一张网”建设。按照要求,建设湖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公示系统,充分利用现有电子政务外网和全市电子政务共享数据统一交换平台,实现数据归集及共享应用,满足企业监管警示需要,保障数据备份与安全,实现全市企业事中事后监管一张网。(市工商局牵头,全年工作)

六、深入推进教科文卫体领域相关改革

25.研究提出推进教科文卫体领域创新管理和服务的贯彻落实意见。围绕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主动开拓为企业和群众服务的新形式、新途径,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市教育局、科技局、文广新局、卫计局、体育局分别负责,全年工作)

26.推进教育领域改革。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教育管办评分离的实施意见,优化教育布局和结构,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开展深化人才培养机制改革、深化课程体系改革等工作,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培养一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市教育局牵头,全年工作)

27.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培育和组建一批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形成技术转移促进新机制,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进一步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切实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创新产学研合作机制,健全协同创新体系,打造众创空间。(市科技局牵头,全年工作)

28.推进文化市场领域改革。制定更加规范的文化市场行政审批流程,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和服务方式。(市文广新局牵头,全年工作)

29.强化新闻广电监管与服务。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融合发展,推进我市报网、台网的融合。制定我市落实新闻出版主管主办、许可准入和年审年检要求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放宽准入条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吸收和引进民间资本投资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推进广播电视全覆盖工程建设,完成地面数字电视改造和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任务。(市文广新局、广播电视台牵头,全年工作)

30.深化卫生计生体制改革。协调推进综合性医改工作,加快建立分级诊疗体系,取消医疗机构设置不合理的前置审批事项,大力发展社会办医,推动医药、医疗、医保三医联动。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理顺医疗技术服务项目比价关系,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放宽中医药健康服务市场准入,对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中医药健康服务领域向社会资本开放,对社会资本举办仅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传统中医诊所、门诊部,在编制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区域卫生发展规划时不作布局限制。(市卫计局牵头,全年工作)

31.深化体育领域改革。强化体育公共服务职能,加大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力度,提高体育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落实好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实施意见,协调推进体育与旅游、医疗、会展等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研究制定我市体育产业政策,拉动体育消费。(市体育局牵头,全年工作)

七、放管结合,深入推进监管方式创新

32.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接、放、管”行为。指导各部门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接、放、管”工作,切实解决“横向放权,不同步;纵向放权,不到位”的问题,避免出现“一放了之”和“一放就乱”的局面,打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后一公里”,消除“中梗阻”。(市审改办牵头,全年工作)

33.加强对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督。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行政审批的事中事后监督,对审批事项受理、承办、批准、办结、告知、监督、投诉等环节的标准、条件、权责、时限等,要从制度上进行规范,严格约束,推动监管重心下移、前移。(各有关部门分别负责,全年工作)

34.研究制定“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督促各有关部门尽快出台“宽进严管”的配套措施,落实部门职责,形成良好的协作联动机制,实现依法监管,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市工商局牵头,全年工作)

35.大力推行随机抽查、告知承诺、综合执法、信息披露、举报奖励、诚信档案等办法。在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方面取得明显突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全年工作)

36.切实提高政府公共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创业创新需求为导向,做好法律、政策、信息、技术、标准、人才等方面的服务,为创业创新搭台助力。(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全年工作)

八、进一步强化改革保障机制

37.开展“放、管、服”工作专项督查。对各部门“放、管、服”情况开展督查,核查督办各专题组提出的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对有关改革反映强烈的问题等。抓住典型案例加强督查,推动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市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督查组牵头,10月底前完成)

38.配合各项改革,做好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修订工作。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事项进行专家评估,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建议。从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高度,加强理论研究,发挥决策咨询作用。(市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法制组、专家组牵头,全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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